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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章 妖道世道、願或不願

玉气微微一笑道。


说起这妖界,它们不管,你为何妖魔鬼怪精灵,只要是看对了脸,便可缠绵,“而妖界的配偶选择毫无限制约束”。


至于何年龄,性别,种族,都可随意选择之,一起修行。甚至有些妖魔鬼怪精灵多人修炼,比如三四五只,看对了眼儿一起修炼。从此妖界,也衍生出了一词,那便是叫做“共修”。


道易嘴张得半圆,用不可置信的眼光,看看玉气,再看看灵水。


二人坚决的点头,表示确实是如此。


玉气接着道,精和灵,原本有修神成仙的体质和条件,但这些精灵往往最后便加入妖界,修炼成妖。我想多半是这妖界法规所致,“无约束之意吧。”


妖王狼引的法律就一条,做任何事,那就是只要它愿,便可允许。


反之:若不愿,“强行为之,轻则打成重伤,重则斩杀,严重者魂飞魄散。”


不止双修,任何事都一样!


对方愿者,你可以做一切事,甚至将对方杀之,吸取所有法力。


反之:对方不愿者,你哪怕多食一粒粮食,也属于是违反“妖界法规”。


道易问道:这妖界还吃粮食?


玉气答道:自然是有之,但妖界的粮食并非是凡界所食之粮食。


道易接着问道:这妖界有数亿只妖魔鬼怪精灵。我若今日多食你一口粮食,但我不认,你如何查知?


玉气答道:妖界界境乃妖王狼引心脏所化,因此妖界任何妖魔鬼怪精灵之言行,都逃不出妖王狼引之眼。


道易诧异道:那这妖王狼引,岂不这一天要忙死忙活的?


还未等玉气答话,灵水答道:非也!


众妖都不敢在妖王狼引面前说半句谎话。即便是面对其它妖界管理者,若是如实交代便可从轻处罚,若是隐瞒撒谎,那便上报妖王,“最后魂飞魄散。”即便有时谎言能瞒过管理者,妖王也会将其揪出来“重罚。”“除非你敢赌,你就是最幸运的那一位。”更何况就像玉兄所说那般,整个妖界界境都是妖王狼引心脏所化。


道易想起了妖王狼引斩杀黑猩猩怪时说的那句话,于是道:“对,我在妖界时,那妖王狼引就对那黑猩猩怪说道,我说过,在我妖界,若是对方不愿,强迫与之交欢者,必斩之,并且魂飞魄散”。原本我以为这妖王狼引只是怒气上头,因那黑猩猩怪霸占了自己的玉狐。如今想来,还真是妖界法规。


玉气道:你们还记得那血魔吗?那便是那黑猩猩怪被妖王狼引斩成两截时,撒下的一滴血,和天蓬元帅之虚汗幻化而成。


道易和灵水有些惊讶道:原来那血魔还跟那天蓬元帅有关系。


玉气点头,接着道:因此我想,这就是玉皇大帝为何要指派天蓬前来灭妖的原因。毕竟任何魔体,只有主体便可镇压。那黑猩猩怪已死,并魂飞魄散,唯一留下的主体,便是那天蓬元帅。


道易和灵水二人点头,表示认可。


在妖界:

只要对方愿,不给他人带来不悦,便可想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,为所欲为,开开心心,自由开放,毫无保留,展现自己最原始的美,毫无约束,更无需担心那些所谓道德的绑架和约束,以及权贵的玩弄。


说着,看了一下灵水。


灵水答道:是啊,妖界无拘无束。想爱谁,只要对方接受便可,随意爱,大胆爱。谁想做任何事儿,只要对方同意,便可做任何事。


反之:只要自己不同意,任何妖魔鬼怪精灵也无法强迫自己做任何事儿。即便是长期修行的伴侣,若是自己不愿,对方强行为之,即便是小事,也算触动了妖王狼引之法规“不愿”,可轻则打成重伤,重则斩杀,严重者魂飞魄散。


比如那柳树灵和那鸳鸯怪那般,若是在妖界,早就魂飞魄散。而在这凡间,它等却来去自如。尤其是那雄鸳鸯怪,围堵雌鸳鸯的行为,早就该打下十八层地狱,受刑几百年,直至魂飞魄散。


此等无耻下流之事,妖界是永不存在的。只要对方不愿,不管你多优秀,或者地位多高,都无法干扰别人正常生活,否则一律触动妖王狼引“不愿之法”。


再看看这凡界,全都是以权力压迫她/他人,以道德指责她/他人。雄鸳鸯那种行为,居然还有很多人作画写诗,称其为美谈?……真是这凡间的可悲、无知和愚昧,更是这些愚昧的人类的本性裸露。


与其相比:妖界“公平公正,维护自尊”,两者之间完全是天差之别。


而因为一些不道德的引诱和传播,很多人压根就没有去过妖界,不了解妖界法规,反而觉得妖界便是妖魔鬼怪精灵横行乱杀、毫无约束、强者欺凌弱者之地。


最可悲的是那些“信以为真之人,连凡界的大门都出不去,还整天指责妖界”。那所说的井底之蛙,应该就是这般道理吧。


玉气和道易二人也连连点头,表示认可。


玉气轻叹了一口气,说道:是啊,自己不懂,并且还未考证之事,为何就要擅自评价?擅自打分呢?这种行为,原本就是一种愚昧至极的行为。自己麻痹了自己的双眼,而且还不自知,还自以为“自己乃是何人?何事?高人一等”。真是愚昧的优越感,麻痹了自我认知和判断,“似乎脖子上面长的那不是脑袋。”


整天把妖魔鬼怪精灵称赞为邪恶之类,但是这些所谓的邪恶之辈,却活在如同人间天堂一般的环境里。我想,即便是真正的人间天堂,也不及妖界的制度。很多大神甚至上古神,都愿意生活在妖界的地盘,不是没有道理的。


因为妖界有明确的规定:任何妖魔鬼怪精灵,你再厉害,未经她/他人允许,不得擅自踏入它人领地一步,否则便是触动了领地之主的不愿,那便触犯了妖界妖王狼引“不愿法规”。


再看看这凡界,那些当权者为了自身利益,视无辜者的性命如草芥。就像上次,那修金道士追杀那两只鸭子的时候,还有岸上众人的言语。那些所谓的当权者,为了立威,为自己建立雄图伟业、留存历史碑记,不但视普通民众之性命为草芥,还如同吸血鬼一般,将普通民众每一份可利用的价值都榨干。像此等事件,比比皆是。


三人又连连点头,表示认可。


道易也长长叹了一口气,说道:不管是任何物种以及种族,神或妖,亦或是平民,想要的都是安居乐业,自由自在,无约束,无捆绑,无道德束缚。只是想根据自己的心情和心愿,过好属于自己的生活,与自己所喜欢的那件事,或者那个人相伴走下去。但在很多世道之中,这种心愿,却变成了一种奢侈。


玉气听道易这般言语,心中一颤,眼中似乎浮现出了一些模糊的记忆。


说到此处,道易也向往妖界的生活和法规。但是他的精神支柱,却是在那天界。“道易若选择妖界,首先第一步,便是要抛弃他视作精神支柱的神明。”因此,对道易来说,这更是一种奢求。


阴界世道、时光相见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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