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05 章 任何强迫的行为都属于是犯罪
阳氏集团来了一名优秀的律师!叫“王子毅”,不过目前还属于是北城第一律所的精英律师。
这一次来阳氏集团也只是拜访阳翰!因为这个王子毅是阳翰赞助过的学生!。之所以去北城第一律所是因为被司马光泽看中,因母亲常年劳累需要看病,所以被迫无奈才去了北城第一律所!但是对阳翰的赞助之情!依旧不变。
虽然当年真正赞助王子毅的人是那位死去的阳翰,但是阳翰他本人也很欣赏这位年轻律师王子毅,于是也想办法把人挖过来,为自己所用。
7月29号上午9:23北城第一法院!
哇,这是谁?哇,好帅呀!
哎,你怎么不知道?这是“王子毅”,王律,是北城第一律所最新培养出来的精英律师。你看就连北城律所大律师司马光泽都给他做辅助。
是啊,真的很帅,完全都看不出是从一个大山里飞出来的金凤凰。
赵曌听完后笑了笑,摇了摇头说,是啊,那金凤凰也是因为母亲的基因,曾经的凤凰被囚禁起来强迫留下了基因,才有了王律这么优秀的苗子。
王子毅听完后,不失礼貌的笑了笑后说道我也是整个县城唯一考上大学的。是!赵律!我母亲以前是城里孩子,后来被我父亲收留生下了我,但我也是靠我自己的努力走上了这一步,你也不用这样贬低我吧?赵大律师?。
看王律这么优秀,长得又仪表堂堂,应该你们那一片山水能养一方人?元雪问道。
那是自然还是元律比较有眼光!王子毅说道。
但有一件事儿我不明白,既然风水那么好,为什么只飞出了王律?这么优秀的一位?,应该...?多飞出几位给国家做贡献啊!...。
你这...还没等王子毅说完!元雪直接打断说道!“大山里飞不出凤凰,如果飞出凤凰?,那就是有凤凰在此陨落!。
这就是,为什么在大山里总能走出一两个天才?父亲还是一个老农民。那是来自母亲的优良基因传统“你可以表奖父亲的伟大,但你不能用从母亲那里得到果实去包装父亲”。
那也是这些优秀的女性为祖国的智慧做贡献!王子毅说道!。
元雪和赵曌直接被逗乐了!两人都笑的笑。
赵曌说道!王律这颜值还是基因这学识都应该是很ok,要不?去我七大姑三叔家四大婶儿八大爷邻居家的母猪配个对?说不定那下的猪仔也肯定倍儿聪明,那肉也肯定好吃。
元雪眼睛睁的大大的,吃惊的看着赵曌怼人,周边也围过来了几名律师。
这王律?这看着人模狗样的,没想到对自己的母亲对女性评价是这样子的...?。
这国家9年义务教育白白浪费了资源培养出这么一个玩意儿来,呸!,那受害人还是他老妈,真是还不如下一条狗得了!。
什么叫做贡献?如果那些被拐的优秀女性没有被祸害,说不定她们会变成科学家,警察,律师,医生等等对这个社会做出贡献“而不是就此陨落”。
你所谓的智慧贡献!在我的眼里就跟你去给某家的母猪配对没有什么区别,诶...,你别急,你可真别急,刀不下在自己身上,自己永远不知道疼。说你跟母猪配对你就急眼儿了,那凭什么你妈被强迫跟你那个老混蛋父亲下了你...?,在我看来!这跟把你拉去给母猪配对没有什么区别?请问王大律师王子毅?你怎么这么双标?何况被害人还是给了你生命的老妈。
再怎么着!我父亲他?也是一位人,还没等王子毅说完,赵曌说道!
人又怎么了…?
有些牲口披上外衣也被称为人。
更何况?有些人连牲口都不如。
赵曌话音刚落旁边儿围观的众人鼓掌说道!好!
王子毅,还想说什么?被司马光泽拉开了。
7月29号李欣怡被拐案件正式开庭审判!原告李欣怡女士被“被告王家监禁28年”。
原告律师:元雪和赵曌!
被告律师:王子毅和司马光泽!
原告律师陈述:任何强迫的行为都属于是犯罪!所谓的收留是违背本人的意愿,强迫软件监禁。如果把人贩子买家说成收留?,那以后每一位合法公民的权益如何保障?只要看上哪家的人就可以强行拐来为其谋利?如果按这个逻辑!那这世上没有犯罪的人,杀人犯只是为了让死者早日解脱。强盗也只是为了帮他人保管钱财。恐怖分子只是为了扫清这个世界重新立规。强奸犯只是想给女性一个娃。这个世界上任何犯罪都能找到他认为合理的借口,犯罪就是犯罪,没有所谓的借口。违背她/他人意愿就属于是犯罪,强迫就是违法。被告不但监禁原告28年,还强迫原告劳务28年,强迫卖淫28年,强迫代孕生下被告律师“王子毅”,这些都属于是:违背原告当事人意愿“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”。
“被告所说的收留?请问被告是经过原告本人同意?”。
再说!以原告给被告付出的价值不管是让原告代孕?养育了被告律师王子毅那么大的一位孩子?还是在被告家里劳作了28年?,再或者被告强迫原告发生关系?,这种卖淫行为?哪一项不能养活原告自己?哪一项不属于是违法犯罪?。还需要被告收留...?这种逻辑不符合人道主义和最基本的劳务回报。所以即便是原告在被“被告要挟恐吓下愿意!这也是违背原告意愿”。
根据H国刑法:
一,被告触犯拐卖人口罪!“任何违背妇女意愿,用金钱强迫交易的行为都属于是人口买卖”。根据H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,拐卖妇女、儿童的基准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!其中:奸淫被拐卖的妇女, 诱骗、强迫被拐卖妇女卖淫或转卖迫使卖淫,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、胁迫或麻醉方法绑架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!。被告常年累积殴打原告,原告身体已经严重受损,这是医院给出的原告在被告家被监禁的28年身体所受的损失。
二,强迫妇女发生关系,属于强迫她人卖淫罪。并且行为恶劣,遭受毒打。根据H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,情节恶劣的,如采用极其残忍的暴力手段实施强奸,长期多次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进行强奸等,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死刑。
三,监禁原告28年,逼迫原告无偿劳务,做农活,做家务,前期还用非法手段暴打原告。根据H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!被告完全符合以上条件。
恳请法院根据H国刑法作出公平公正,合情合法合理的判决。
原谅还是不原谅?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