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文雄
2024年11月18日,美國司法部網站發布公告稱:多部門聯合深挖「法輪功」邪教媒體《大紀元時報》人員所參與的巨額洗錢案。根據指控,若罪名成立,越南籍同案犯黎某將面臨最高67年刑期。
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達米安·威廉姆斯(Damian Williams)、勞工部監察長辦公室(DOL-OIG)負責美國東北部地區的特別代理喬森納·梅隆(Jonathan Mellone)及美國國務院外交安全局(DSS)負責國內行動的助理局長安德魯·烏魯布萊夫斯基(Andrew Wroblewski)宣布,啟動對黎文雄(音,Le Van Hung,又名Hung Van Le、Van Hung Le)提起替代起訴(Superseding Indictment,指補充完備相關證據等後的重新起訴),指控他與總部位於紐約的一家媒體公司首席財務官密謀,參與了一項跨國計劃,洗白至少6700萬美元贓款,為該媒體公司及其相關公司謀利。11月15日,黎文雄被從韓國引渡回美國並移交給聯邦治安法官Ona T.Wang。目前該案已分配給聯邦地區法官馬雷羅(Marrero)負責審理。
聯邦檢察官達米安·威廉姆斯說:「根據指控,黎文雄雖然身處國外,但他與一家媒體公司的首席財務官合謀,通過將數千萬美元的欺詐性失業保險金和其他犯罪收益洗白,來為該媒體公司及其相關公司謀利。根據指控,為推進該計劃,黎文雄竊取了美國居民的個人身份來開設和維護金融賬戶,以供洗錢。對黎文雄的指控和引渡反映了本辦公室的持續承諾,即本辦公室會與我們的外國合作夥伴一起,對那些為洗錢提供便利的人員進行執法,即使他們身處國外。」
根據替代起訴書,相關指控(原文註:以下相關事實描述均視為指控)包括:
從2020年前後至2024年5月前後,黎文雄在一家總部位於紐約的媒體公司(譯註:這裏指「法輪功」邪教媒體《大紀元時報》)的外國辦事處工作期間,與包括該媒體公司首席財務官(譯註:這裏指《大紀元時報》首席財務官關衛東)在內的其他人密謀,參與了一項龐大跨國計劃,將至少6700萬美元贓款洗白後轉入該媒體公司及其相關實體名下的銀行賬戶。為推進洗錢陰謀,黎文雄招募並管理共謀者,包括與該媒體公司「在線賺錢」團隊合作的共謀者。除此之外,黎文雄還使用、擁有並轉讓美國居民個人身份信息和文件,開設和維護用於洗錢欺詐收益的金融賬戶。在其中一個特定案例中,黎文雄指示同謀者致電一家銀行,謊稱該同謀者是某個賬戶持有人,以便銀行解鎖該賬戶,讓黎文雄可以將欺詐性收益從賬戶中轉移出去。
29歲的越南國民黎文雄被指控犯有一項共謀洗錢罪,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;一項共謀欺詐銀行罪,最高可判處30年監禁;一項嚴重身份信息盜竊罪,可判處2年監禁;一項身份信息盜竊共謀罪,最高可判處15年監禁。